運動彩券-運彩網路會員 好禮週週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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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彩網路會員 好禮週週抽」活動辦法

感謝您參加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所辦理「運彩網路會員 好禮週週抽」之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活動辦法如下:

一、活動期間:

  • 第一波: 108/1/7(一)至108/2/10(日),共計5週。
抽獎資格結算期間 抽獎日期 中獎名單公告日期 領獎截止日期
(郵戳為憑)
第一週 108年1月7日(一)00:00
至108年1月13日(日)24:00
108年1月16日(三) 108年1月18日(五) 108年3月29日(五)
第二週 108年1月14日(一)00:00
至108年1月20日(日)24:00
108年1月23日(三) 108年1月25日(五)
第三週 108年1月21日(一)00:00
至108年1月27日(日)24:00
108年1月30日(三) 108年2月1日(五)
第四週 108年1月28日(一)00:00
至108年2月3日(日)24:00
108年2月13日(三) 108年2月15日(五)
第五週 108年2月4日(一)00:00
至108年2月10日(日)24:00
108年2月13日(三) 108年2月15日(五)

 

  • 第二波: 108/2/4(一)至108/3/10(日),共計5週。
抽獎資格結算期間 抽獎日期 中獎名單公告日期 領獎截止日期
(郵戳為憑)
第一週 108年2月4日(一)00:00
至108年2月10日(日)24:00
108年2月13日(三) 108年2月15日(五) 108年4月19日(五)
第二週 108年2月11日(一)00:00
至108年2月17日(日)24:00
108年2月20日(三) 108年2月22日(五)
第三週 108年2月18日(一)00:00
至108年2月24日(日)24:00
108年2月27日(三) 108年3月1日(五)
第四週 108年2月25日(一)00:00
至108年3月3日(日)24:00
108年3月6日(三) 108年3月8日(五)
第五週 108年3月4日(一)00:00
至108年3月10日(日)24:00
108年3月13日(三) 108年3月15日(五)

以上活動時間,若有更動,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

二、活動方式:

  1. 於活動期間透過台灣運彩官網線上購買運動彩券,不限球種、不限玩法,投注滿額就有抽獎機會, 台灣運彩將於每次抽獎資格結算期間結束(以交易紀錄上的購買日期為準)後,由系統篩選出 符合活動資格者進行抽獎。
  2. 第一波抽獎方式:
    .共分為五週抽獎,於每週抽獎資格結算期間累計投注滿新台幣1,000元,即可獲得該週抽獎機會,每人每週限一次抽獎機會。若未抽中,該次抽獎機會不可保留或累計至下週。
  3. 第二波抽獎方式:
    .共分為五週抽獎,於每週抽獎資格結算期間累計投注滿新台幣3,000元,即可獲得該週抽獎機會,每人每週限一次抽獎機會。若未抽中,該次抽獎機會不可保留或累計至下週。
  4. 108年2月4日(一)至108年2月10日(日)該週投注滿新台幣3,000元,可同時參加第一波及第二波抽獎。


三、抽獎品項及抽獎方式說明:

  1. 抽獎品項:
    .第一波:任天堂Switch遊戲主機(不含遊戲片),每週抽二台,五週共十台。
    .第二波:微星MSI GP73-8RD17吋電競筆電及威剛ADATA EMIX H30電競耳機組合,每週抽二組,五週共十組。
  2. 抽獎方式:符合抽獎資格者,將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中獎人,抽獎過程全程錄影。

 

四、中獎人公布與領獎方式:

  1. 各獎項中獎人統一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並於台灣運彩官網公布中獎名單,並主動通知中獎人。
  2. 中獎人應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下列文件至主辦單位「台北市105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9F運彩網路會員 好禮週週抽活動小組 收」:
     .中獎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另於空白處註明贈品寄送地址。
     .主辦單位提供之「簽收收據」,以辦理相關稅捐手續。
     .主辦單位將於收到以上文件後以快遞寄出贈品至中獎人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所留之相關資料不正確導致無法寄達者,恕不補寄),中獎人亦可至上述地址親自辦理領獎手續。
  3. 如果您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電洽主辦單位客服專線:02-2175-3969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

 

五、注意事項:

  1. 抽獎方式係於合格參加者中,由抽獎系統隨機抽出。參加者若重複抽中、提供不實或錯誤之資料參加本活動,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
  2. 自中獎名單公布日起至領獎截止日,若無法聯繫到中獎人,視同中獎人自動放棄獎項,且獎項不予遞補。
  3. 中獎人未於領獎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視同放棄,其中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獎品之權利,並保留以其他價值相當之獎品替代本活動原公布獎項之權利,且無需通知或公布。
  4. 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品不可要求轉換、折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簽收收據。中獎人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稅額,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 稅扣繳憑單給中獎人。如果中獎人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中獎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6. 獎品之發放,如有遺失、盜領或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補發。
  7. 本活動獎品係由該商品之供應商所提供,如果獎品有任何瑕疵,請逕洽供應商;主辦單位對獎品之瑕疵不負賠償責任。所有獎品日後之使用、保固、維修與耗材,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但會事先公布。參加活動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約束。
  9. 本活動之相關紀錄,均依本公司電腦系統之紀錄及留存資料為準,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行為,若參加者涉及不正當行為,本公司得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及取消其中獎資格。
  10. 隱私權聲明:參加者同意所提供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得由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蒐集、處理及利用。 利用期間為本活動期間108年1月7日(一)起至108年4月30日(二)止,利用地區為台灣(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參加者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得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但若不提供,則主辦單位無法給予有效參加資格,亦無法履行提供獎項的義務。
  11.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2.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台灣運彩感謝您的支持,並祝您幸運中獎!

 

台灣運彩官網

 

★有任何問題請聯絡線上客服~

2019-02-26T11:51:3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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